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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商不合格的王安石

2023-07-06 16:59:07 顶端新闻


【资料图】

王安石还担任过一项临时性的差遣:纠察在京刑狱。嘉祐七年(1062)冬,开封府发生了一起刑案:有个少年人得到一只名贵的斗鹑,他的朋友想借来玩玩,少年不同意,朋友自恃与少年交情不错,自小一块玩泥巴,便趁着少年不注意,将斗鹑抱走。少年发觉后,急忙去追,追上了,因一时气愤,踢了朋友一脚,正中肋下,那朋友立即倒地,不治而亡。对这起命案,开封府裁定:少年故意杀人,“罪当偿死”。纠察刑狱的王安石却认为开封府判决有误,提出弹劾:“按律,公取、窃取皆为盗,此不与而彼乃强携以去,乃盗也。此追而殴之,乃捕盗也。虽死,当勿论。府司失入平人为死罪。”

开封府不服,提起申诉,事下审刑院、大理院详定。最后,审刑院、大理院作出终审意见,维持开封府原判。换言之,王安石被认为纠察不当,应承担责任。不过仁宗下诏:王安石放罪。即免于追究责任。按制度,获放罪者须赴殿门谢恩。但王安石硬着脖子说:“我无罪,不谢。”御史台与閤门司数度发文催促,王安石始终“不肯谢”。御史台于是对王安石提出弹劾,宰相韩琦说,算了,还是不要为难他吧。所以,朝廷最终并没有问责王安石,只是解除其纠察在京刑狱的差遣。

如果我们运用“情商”的概念来衡量王安石,大概可以得出一个结论:王安石与人打交道时表现出来的情商,是不及格的。由于情商低,在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,他经常不知不觉就把人给得罪了——而显然,并不是所有被他得罪的人都能像韩琦那般大度。

被王安石得罪的人当中,有一个叫李师中,此人自幼便负才名,十五岁时已敢向朝廷上书议论时政,后与王安石同年进士。一日聚会,大伙都称赞李师中是“少年豪杰”,李师中也洋洋得意。王安石恰好也在座中,讲了一句:“唐太宗十八岁起义兵,方是豪杰,渠是何豪杰?” 李师中自此对王安石十分厌恶,跟人扬言:“王安石者,眼多白,甚似王敦(东晋奸臣)。他日乱天下者,此人也。”

极度厌恶王安石的人还有苏轼、苏辙的父亲苏洵。嘉祐年间,苏洵携生平著作与二子游京师,奔走于公卿之门,投文邀名,求官乞职,如在上宰相韩琦书中说:“洵年老无聊,家产破坏,欲从相公乞一官职。” 尽管吃相有点难看,但苏洵大器晚成,文笔老辣,因此文章在京师士大夫间热烈传阅,备受赞赏,惟独王安石嗤之以鼻,认为苏洵之文不过是拾战国纵横家之唾余罢了,“屡诋于众” 。苏洵伺候于公卿之门的行为,更是王安石平生所瞧不起的:“彼游公卿之门、求公卿之礼者,皆战国之奸民。”

随父亲游京师的苏轼、苏辙兄弟,少年才俊,文名满京华,却同样不入王安石之法眼。嘉祐六年,苏氏兄弟双双考中制科,获授官职。王安石却对好友吕公著说:苏轼的策论,“全类战国文章,若安石为考官,必黜之” 。这是不是王安石的偏见呢?我们看苏轼应制举的一段策论就清楚了:“宜明敕天下之吏,使以岁时纠察凶民,而徙其尤无良者,不必待其自入于刑,而间则命使出按郡县,有子不孝、有弟不悌、好讼而数犯法者,皆诛无赦。” 论调与《商君书》、《韩非子》何其相似?

王安石还以苏辙的策论意在讨好宰相韩琦、“专攻人主”为由,拒绝给苏辙起草任官的诏敕 ,因为苏辙那篇策论写得特别过火,采道听途说之言,恣意抨击仁宗“陛下自近岁以来,宫中贵姬至以千数,歌舞饮酒,欢乐失节” ,虽然所言不实,但仁宗觉得苏辙勇气可嘉,决定录取他。王安石却认为苏辙卖直沽名。

因为这层过节,苏洵对王安石恨之入骨,曾跟欧阳修说:“以某观之,此人异时必乱天下。使其得志立朝,虽聪明之主,亦将为其诳惑,内翰何为与之游乎?” 相传老苏还写了一篇《辨奸论》:“夫面垢不忘洗,衣垢不忘浣,此人之至情也。今也不然,衣臣虏之衣,食犬彘之食,囚首丧面,而谈诗书,此岂其情也哉?凡事之不近人情者,鲜不为大奸慝。” 暗示王安石是“大奸慝”。

不过,以王安石骄傲的个性,即便他知道自己的言论得罪了苏洵、李师中,惹下了仇怨,他也是满不在乎的。